近日,陜西省人社廳發布《關于印發〈陜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工作,提升經辦服務效能。新規對參保登記、保險費收繳銜接、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等方面進行了明確。

根據政策,陜西提供兩種方式供城鄉居民申請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線上渠道方面,可登錄陜西社會保險APP等移動應用或通過網站、自助終端等,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自助辦理;線下渠道方面,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戶口簿,通過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協辦員、鄉鎮(街道)事務所或縣級居保機構等現場辦理。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按年度繳納,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符合當地規定的繳費檔次,進行正常繳費或補繳,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居保經辦機構應當從參保人員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次月開始發放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新規針對參保關系轉移接續,要求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跨統籌區遷移戶籍的,應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的可通過陜西社會保險APP等渠道,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變更后的戶口簿申請辦理,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變更后的戶口簿,通過線下服務渠道向轉入地社保機構提出關系轉入申請并現場辦理。跨省轉移的可通過轉入地社保機構提供的渠道辦理。

此外,參保人員已按規定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繼續在原參保地領取待遇,待遇領取資格確認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在本統籌區范圍內遷移戶籍的參保人員,不轉移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直接辦理戶籍地址變更登記手續。(記者 周明)

編輯:蘇睿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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