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重慶11月22日消息(記者吳新偉)重慶高速公路集團22日通報重慶市首例ETC偷逃案件判決等情況,近日,重慶九龍坡區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王某犯詐騙罪,獲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并處罰金4萬元。

  2018年7月4日,王某駕駛渝籍豐田轎車在九龍坡站出口ETC隨車沖站,隨即收費站當日報重慶高速集團公司營運部。

  經核查,該車從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7月26日期間在G85九龍坡等收費站,尾隨緊跟前車沖站通行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共計1449次,偷逃重慶高速公路通行費3.1萬余元。

  重慶高速集團于2018年7月30日向九龍坡區白市驛派出所報案,警方依法立案后,以涉嫌犯詐騙罪于同年8月7日對王某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被取保候審,今年10月15日王某被九龍坡區公安分局決定監視居住。隨后,九龍坡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于10月22日向法院提起公訴。經審理,九龍坡區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