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4日消息(記者 馮方)近段時間以來,隨著人身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下調后新老產品加速更替,分紅險產品重回主流。數據顯示,近兩個月來在售的人壽保險、年金保險中,分紅險產品占比已接近五成。受訪專家表示,低利率環境下分紅險占比提升是行業規律,保險公司要著眼長期,避免投資表現大起大落,消費者則應充分了解產品性質,關注歷史“分紅實現率”等指標。
險企向分紅險轉型趨勢漸顯
在近年來的低利率環境下,人身險產品預定利率也持續走低。兩年多來,人身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先后經歷三次下調,普通型產品預定利率上限從3.5%降至2%,分紅型產品預定利率上限從2.5%降至1.75%,萬能型產品預定利率上限也已降至1%。
2024年8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健全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機制的通知》,提出建立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今年7月25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召開人身保險業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專家咨詢委員會2025年二季度例會,對于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與會保險業專家認為當前普通型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研究值為1.99%。隨后,各家險企相繼下調新備案人身險產品的預定利率,新老產品加速更替。
最近幾個月來,分紅險產品銷售再度升溫,各家險企向分紅險轉型趨勢漸顯。從中保協人身保險產品信息庫統計數據來看,今年10月以來在售的人壽保險產品中,分紅型產品占比為47.80%;10月以來在售的年金保險產品中,分紅型產品占比為48.32%,中國人壽、人保壽險、平安人壽、新華保險等多家險企推出相關產品。
一家頭部上市險企近日在互動平臺表示,公司將通過產品體系優化、考核激勵引導、隊伍技能提升等舉措推進分紅險轉型。隨著行業預定利率的下調,預計后續分紅險的優勢有望持續顯現。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對央廣財經記者表示,低利率環境下分紅險占比提升是行業規律。目前,監管部門通過“動態分紅調整”和“分級銷售”等政策引導提升產品的可持續性,投資能力強的頭部險企將更具有優勢。
低負債與高收益雙向驅動
分紅險是指保險公司將其實際經營成果優于定價假設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單持有人分配的保險產品,具有傳統保險的保障功能和投資分紅的雙重特性。分紅險給保單持有人的收益分兩部分,一部分是保證回報,體現為預定利率;一部分是超額回報,體現為超出預定利率的分紅部分。一般而言,紅利來源主要是死差益、費差益、利差益。
在投資策略上,分紅險以追求長期穩定的投資收益為目標,兼顧短期市場機會,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穩健靈活的投資策略,力爭實現較高的投資回報。投資組合以債券、協議存款等固定收益類資產為主,在法規允許范圍內,也會適度配置基金、股票等權益類資產。
“對于險企而言,分紅險的優勢主要體現在負債成本較低,目前普通型保險產品預定利率最高值為2.0%、分紅型保險產品預定利率最高值為1.75%。對于消費者而言,大部分分紅險產品綜合收益率可達3.5%-4%,優于很多金融產品,而且它還有豐富的保險保障。”王國軍在采訪中表示,在利率下行周期內,傳統保險產品利差損風險加劇,分紅險可以通過“風險共擔”機制提升險企經營穩健性,對消費者來說也是很好的選擇。
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田利輝向央廣財經記者指出,當前,低利率環境是保險行業面臨的核心挑戰。對險企而言,分紅險的“保證收益+浮動分紅”結構,本質上是將單一的“利差損”風險轉化為與客戶共擔的“非保證”風險,這一轉換既為險企爭取了更高投資靈活性與容錯空間,也為客戶提供了分享潛在超額收益的可能。險企主推此類產品,是“資產負債匹配管理”在深度與廣度上的必然進化,旨在尋求在長期主義下的可持續經營。
高演示利益≠高收益
在實際銷售過程中,由于分紅險的結構和收益邏輯傳統型產品更為復雜,對保險代理人的配置知識和產品解析能力均提出更高要求。比如,在一些“快領”“快返”等舊營銷策略濾鏡下,部分消費者仍存在“高演示=高收益”的認知誤區。代理人需向客戶釋明分紅險長期利益演示及其不確定性,當險企分紅險業務經營效益不佳或虧損時,客戶就無法得到保證利益以外的收益。
此外,央廣財經記者從業內獲悉,監管部門6月份向人身險公司下發《關于分紅險分紅水平監管意見的函》,要求各公司平衡好分紅保險預定利率與浮動收益、演示利益與紅利實現率的關系,根據每個賬戶的資產配置特點和實際投資收益率,審慎確定各產品年度分紅水平。這也對險企在利益演示水平和兌現水平之間取得平衡提出挑戰。
王國軍表示,對于行業而言,合規是第一位的,保險公司及營銷人員應嚴格遵循監管要求,明確區分“保證收益”與“非保證分紅”。此外,公司內部也應加強資產負債管理。
華泰證券非銀首席分析師李健指出,分紅險戰略的關鍵是打造什么樣的市場形象或產品定位,并長期可持續地實現設定的目標。這要求保險公司著眼長期,對內以長期可持續的投資回報為經營目標,有競爭力但不激進,避免投資表現大起大落,為負債端長期經營創造條件;對外準確管理客戶長期預期,同樣遵循有競爭力但不激進的原則,銷售過程中給客戶建立起來的回報預期后期要能夠基本實現,建立客戶對公司的長期信任。
對于消費者而言,田利輝表示,消費者需建立兩個認知:第一,購買分紅險,實質上是成為了所投保公司的“優先級合伙人”,公司的長期投資能力與股東誠信十分重要。第二,分紅險更接近于一種防御性資產,切忌與純投機性產品比較短期收益率。投保選擇時,務必研讀其歷史“分紅實現率”報告,將此作為重點決策依據之一。
展望2026年,李健認為,保險行業在低利率之下或將全面轉向分紅險。分紅險2025年的銷售情況好于早前預期,有望在明年推動負債端保持韌性增長,個險渠道有望回到新單保費正增長,銀保渠道高增長勢頭或將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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