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明確托育收費清單只收保育費等7項費用
近日,湖北省發改委會同湖北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關于優化收費管理政策促進普惠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湖北省托育服務只收保育費、住宿費等7項費用,清單之外不得收取費用。
《通知》明確,湖北省托育機構收費參照現行幼兒園收費管理方式,收費項目實行省級管理,梳理形成全省托育服務收費項目清單,統一細化為基本服務費、其他服務費兩大項目。其中,基本服務費項目為保育費、住宿費(僅限寄宿制)2項;其他服務費項目為伙食(含餐點)費、體檢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乘車(含校車)費、外出活動費5項。項目清單之外不得收取費用。托育服務機構應在門戶網站等網絡平臺、經營場所公示欄等顯著位置、招生簡章、入托通知、財務信息公開公告中,常年動態公開和更新服務費用目錄清單。
《通知》同時要求規范收退費管理,可按月收取相關費用,也可本著自愿原則由嬰幼兒家長按季度或按學期繳納,不得跨學期預收。保育費與保教費不得疊加重復收取。伙食(含餐點)費按照嬰幼兒實際出勤天數按天計退。
對托育服務機構不執行政府定價、超范圍或幅度定價、變相提高收費標準,按規定應當公示而未公示收費,或公示內容與政策不符等違法違規行為,《通知》要求,由相關部門采取提醒、約談告誡、成本調查、信用等方式共同加強監管,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普惠托育是指面向3歲以下嬰幼兒家庭,按照政府指導價格提供的符合相關標準和規范的托育服務。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務供給”,各地涌現出社區嵌入式托育、企業托幼所、幼兒園托班等創新模式。在湖北,2024年已新增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5.56萬個,今年千人口托位數將達到4.5個。(記者袁超一)

關注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