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們找到李某的汽車了,你們快來。”12月19日,三明市將樂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接到申請人電話后,快速出擊,奔赴南平市建陽區,成功將被執行人李某名下的汽車查封扣押。
據悉,李某2024年向將樂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申請貸款,款項發放后,未按約定日期歸還,將樂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遂起訴至將樂縣人民法院。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將樂縣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文書,敦促其盡快履行償還義務,但李某卻以各種理由躲避執行。經查詢發現,李某將車子開回南平市建陽老家,執行法官與法警隊員立即前往依法查封該車,并將車輛扣押至法院。下一步,將樂縣人民法院將對扣押車輛進行評估拍賣,以“真金白銀”兌現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
未來,將樂縣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加大執行工作力度,持續在涉民生以及小標的額案件上攻堅發力,用“如我在訴”意識,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用實際行動回應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王家杰)
編輯:龔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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